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莆财购〔2019〕14号)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莆财购〔2019〕11号),市财政局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你单位2017-2018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6〕26号)等规定,考核小组通过核验自查自评报告、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材料(共抽查5个项目)、了解采购人、供应商及评审专家测评情况等形式进行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市政府采购中心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开展代理业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加强廉政作风建设 ,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强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采购中心工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票据制度及印章保管使用制度、保密制度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不准廉政守则》及《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上级单位领导及社会的监督。
(二)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推进“三个规范”建设。一是规范技术需求,对项目主要配置和技术需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避免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的技术条款。二是规范资质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避免设置歧视性和排它性门槛。三是规范评标方法,科学规范地设立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小组有步骤地进行评审,对评审人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纠正和避免带有倾向性和不公正的评审意见。
(三)较好地执行了政府采购计划。2017-2018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了招标活动2955次,总预算金额724083.08万元,实际中标金额716885.15万元,节约资金7197.93万元,节约率为0.99%。(2017年,公开招标采购9次,预算金额715959.09万元,实际中标金额708936.33万元,节约资金7022.76万元,节约率为0.98%;网上竞价采购49次,预算金额559.54万元,实际中标金额536.06万元,节约资金23.48万元,节约率为4.02%; 网上超市采购718次,实际采购金额1970.89万元,电子化大卖场采购411次,实际采购金额1196.76万元。2018年,公开招标采购15次,预算金额885.38万元,实际中标金额734.82万元,节约资金150.56万元,节约率为17.00%;网上竞价采购11次,预算金额23.48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2.35万元,节约资金11.28万元,节约率为4.8%; 网上超市采购1742次,实际采购金额3487.94万元)。
(四)加强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注重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集中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购买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亚利聊政采100》等业务书籍加强学习培训,收集汇总政府采购业务学习资料,并结合工作实践中的具体案例,编写完成了《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汇编》和《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汇编》,有效增强规范化操作水平,提升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综合情况考核方面。市政府采购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名,虽然建立了较完善的岗位职责、内部监管和相互制约等制度机制,但由于人员较少,在实行岗位轮岗制度等方面还未做到位。
(二)基础工作考核方面。主要存在部分项目归档资料不完整的问题:一是开标记录表、评审专家签到表、宣布评审工作纪律记录、采购单位委托授权函等未归档;二是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记录未归档;三是合同公告未归档。
(三)采购业务方面
1、开评标记录材料完整性问题。部分项目开标记录表的记录人、监标人未签字,评审专家签到表中签字不全,如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和市中心血站送血车采购项目。
2、编制采购文件问题。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未编制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规则等,如市中心血站采血车采购项目、莆田学院空调采购项目。
3、采购信息公告问题。部分项目中标结果未及时公告,采购合同未及时签订并公告等,如莆田市第一医院光纤交换机采购项目。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市政府采购中心要认真对照检查,按规定做好整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操作流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执业水平。
三、考核结果
综合自查自评报告、测评和考核小组抽查等情况,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莆田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