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作业簿采购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乙方:福建天昌发展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7]YS[GK]2018020的中小学作业簿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印刷品 | 作业本 | 1 | 批 | 国内 | 271100.8 | 271100.8 | 天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合计: | 271100.8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壹仟壹佰元零捌角元(¥271100.8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第一批2018年9月20日前,第二批2019年春季开学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业主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上表中采购的各种产品规格、质量、簿册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学生簿册标准》(DB35/T511-2010)和《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21027-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簿册白度应大于等于70%,小于等于85%,不得使用荧光剂。簿册纸张为白色纯木浆纸,不得使用再生浆纸。封面与封底用纸:采用食品级牛皮纸。内页用纸:采用本色双胶书写纸,不允许使用添加废纸浆、回收浆等抄造的纸张。簿册封面封底、包本及内页均采用水溶性胶粘剂装订,胶粘剂应符合HJ2541-2016中5.2.6的要求。 5.2根据莆教直〔2017〕3号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簿册在封面上注明“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字样。高中学生簿册则不出现这样的字样。生产厂家要严格区分免费作业本与非免费作业本的界限,不得把印有“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字样的作业本发放到非免费学校或年段,若发生此类错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到非免费学校或年段的作业本视同免费赠 送,不予计价。 5.3作业本有封面封底均采用120克食品级牛皮纸。 5.4上表中的采购项目比重为估测数,确切的生产数量由采购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前与中标商约定,签订生产合同,并以中标商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价格计算货款。5.5中标人应按学生所需簿册的种类和本数以中学七至九年、小学一年、小学二年、小学三至六年为单位进行包装,每生一袋(义务教育阶段),并标明品名及本数;按交货时间准时送达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标方要派人送货到学校,当面核对数量,由学校接收人在验收单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簿册的制造、验收、运输、装卸、采购保管、税收等所有可能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三到六年级的方格作业纸印刷要求除每本22张不变外,其他印刷要求同七至九年级的方格作业纸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和送货验收。 2)招标人在秋季交货前、春季开学前20 -30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到中标企业核对作业本生产情况,进行出厂检验,对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若在5日内整改不到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中标人应桉相应货款的1倍金额赔偿给招标人。 3)中标人应在秋季交货前、春季开学前5日将本批货物全部送达区各中学、中心小学,进行送货验收,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每日偿付合同货物总额 1%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超过10 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取消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换货或退货,若招标人要求换货的,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货物。同时,应向需方支付相应货款的 30%作为赔偿款。若招标人要求退货的,中标人应桉相应货款的 1 倍金额赔偿给招标人。 4)中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产品抽检,可随机抽取各类作业本各20本,送交有相应资质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货到采购单位各指 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付款,招标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每批次招标货物的付款条件为每学期学生作业本,由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验收合格并在中标单位提供经相应资质的省 级及省 级以上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抽检的合格检测报告后在一次性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货款支付完成。。
10、违约责任
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货物总额 1%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超过10 天的,男方有权终止其中标资格,取消投标保证金。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或退货,若招标人要求换货的,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货物。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的30%作为赔偿款。若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桉相应货款的 1 倍金额赔偿给甲方。以相应资质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作为付款的依据,若发现不合格项目,则按每个项目扣除付款总额(合同总价)的2%计算进行罚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 乙方: | 福建天昌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涧田69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一航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959550373 | 联系方法: | 1332869033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00034474520010001 |
签订地点:北岸教育局